
建信基金:明确“积极股东”角色定位 强化尽责管理 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中证报中证网讯(王珞)近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公募基金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制度要求和参与机制、表决权的行使、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自律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
建信基金认为,《规则》的出台恰逢其时,为公募基金深度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更好发挥机构投资者作用提供了系统性指引,是推动公募基金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
明确“积极股东”角色定位助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持续深化改革,机构投资者力量不断壮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多次强调企业社会责任以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要求金融系统写好“五篇大文章”。在此宏观背景下,《规则》的出台是积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健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要体现,更是引导公募基金行业从注重短期业绩和规模增长向更加强调长期投资回报和价值创造转变的制度保障。
《规则》着眼于整个公募基金行业和资本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首次以自律规则的形式系统明确了公募基金作为“积极股东”的角色定位、行为方式和责任要求,填补了部分制度空白。这不仅将有效提升基金管理人参与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行业整体专业能力的提升,更有利于引导公募基金将更多资源和精力投入到对上市公司基本面、治理水平和长期价值的研究与关注上,推动行业真正实现从“重规模”向“重回报”的转型。
此外,《规则》对信息披露透明度的更高要求,将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人的行权行为,增加其履行受托责任的可检验性,也有助于引导市场形成更加健康的投资文化,增强投资者对公募基金的信任。
建信基金深刻认识到,《规则》不仅是行业监管和自律的准则,更是公募基金践行受托责任、服务基金持有人利益、助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的内在要求。
积极借鉴优秀经验构建多维“尽责管理”体系
作为首批银行系基金公司之一,建信基金在公司治理和尽责管理方面有着深厚的基因和良好的基础。公司股东方——建设银行和美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均对公司治理和ESG议题高度重视。建设银行作为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始终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对所投资企业的公司治理和可持续发展有着严格要求。同时,公司外方股东美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作为专业机构投资者,在海外成熟市场拥有丰富的参与公司治理和责任投资经验,并持续分享先进理念和专业实践,这为公司开展“尽责管理”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国际视野和经验借鉴。(注:基金管理人与股东之间实行业务隔离制度,股东并不直接参与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
事实上,《规则》发布前,建信基金已围绕尽责管理和ESG建设进行了系统性布局和大量前期工作。我们已将ESG理念融入公司战略,并明确了“致力于成为国内ESG投资领域的领先机构”的长期目标,制定了清晰战略规划,涵盖了从深植理念、机制建设、投研整合、尽责管理到产品开发和品牌建设的六大战略举措。
在《规则》重点聚焦的尽责管理方面,建信基金已建立起涵盖制度建设、流程优化、团队分工和系统支持的内部体系,并将其作为公司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重要持股公司,公司积极研究议案,认真行使投票权,并主动与上市公司进行建设性沟通。在反向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以多种形式与上市公司保持良性互动,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只有通过持续、深入的沟通与参与,才能真正了解公司的价值,推动公司治理的优化,实现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的共赢。这些前期积累和实践,为建信基金深入贯彻落实《规则》要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展望未来,建信基金将以此次《规则》发布为契机,将其要求全面融入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日常运营之中,持续深化“尽责管理”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投研能力,特别是融合ESG因素的公司治理研究能力;二是完善决策流程,确保股东权利的行使与基金持有人利益高度一致;三是提升与上市公司沟通和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四是按照《规则》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提高透明度。
通过公募基金行业的共同努力和《规则》的有效实施,将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健康、透明、稳定、充满活力的资本市场生态,促进上市公司质量螺旋式上升,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加可持续、更高质量的长期回报。建信基金将不遗余力地履行“积极股东”职责,与市场各方一道,共同书写中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