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加速布局低空经济产业:新蓝海or新挑战?

投资界5月13日消息,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设立低空经济子基金。这一举措旨在充分发挥省级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通过在先进制造综合基金下设专项子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低空经济建设,助力四川省打造西部低空经济发展高地。
附件:《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原文
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低空经济的战略部署落地见效,四川省计划从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拓展、技术创新突破等多个维度发力,全面提升全省低空经济的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一、强化基础设施保障。对于新建或改扩建A类通用机场项目,将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10%给予省级财政性资金一次性补助。其中,新建项目根据区域划分,涉藏地区最高可获3500万元补助,欠发达县域最高3000万元,其他地区则为2500万元;改扩建项目补助上限为500万元。
二、完善运输机场功能。对运输机场增设保障通用航空业务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将按项目可研批复估算投资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优化垂直起降设施布局。针对直升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等地面垂直起降场项目,由各级政府审批(备案)并用于公共服务的,将按项目建设投资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为50万元。
四、提升飞行服务能力。通过支持建设省级低空运行服务管理系统,进一步增强低空飞行服务管理能力,相关项目可获得省级财政性资金一次性补助。
五、拓展应用场景。建立省市共同投入机制,以各市(州)为主体大力发展通航载人(载货)运输、无人机物流运输配送及低空消费飞行活动。省级财政将按各市(州)运营补助的60%予以支持,地方统筹用于打造低空经济示范应用场景。
六、推进科技创新。鼓励企业重点突破自主飞行辅助系统、大中型无人机设计、飞行控制、航空发动机、航空动力电池、低空通信专网、多模态感知等关键技术,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同时,支持低空装备领域重大科技成果在四川转化和产业化,申报“聚源兴川”行动计划项目的企业可获最高500万元补助。
七、争取国家专项支持。支持链主企业、高校及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任务,按国家财政资金支持金额配套给予相应比例的资金支持。
八、攻关整机装备。支持企业研发高原型通用飞机、大中型无人机、载人eVTOL、飞行汽车以及丘陵山区低空飞行农业装备等整机产品,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最高可达2000万元。
九、突破动力装备技术。支持混合动力发动机、氢动力发动机、电推进发动机、高能量密度航空电池等关键产品的研发,同样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支持,最高2000万元。
十、强化反制装备研发。支持探测跟踪、干扰阻断、欺骗控制、毁伤捕获等关键技术攻关,以及综合防护车、便携式拦截装备等产品研发,破解行业“卡脖子”技术的工程转化项目支持比例提高至50%,最高仍为2000万元。
十一、开发关键载荷。支持机载天线、机载智慧与信息融合系统、高清无人机航拍吊舱等关键产品攻关,破解行业核心技术瓶颈的项目支持比例同样可达50%,最高补助2000万元。
十二、升级空管和地面设备。支持低空通信导航监视气象设备、全时空无人机测控设备等关键产品研发,支持比例及上限与前述条款一致。
十三、构建公共平台。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建中小推力发动机、智能传感器等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符合条件的给予1000万元补助。同时,鼓励搭建中试合作平台,加快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和产业化进程。
十四、促进产业链集聚。建立链主企业和配套企业协同发展机制,支持链主企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在川集聚,对贡献突出的链主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
十五、认定首台(套)装备。支持省内低空装备产品纳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并争取国家保险补偿政策支持。对经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按不超过认定后第一年度销售合同金额的5%予以奖励,单个产品最高1000万元。
十六、设立低空经济子基金。通过省级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低空经济子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低空经济建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上述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配套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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